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高质量全面实施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05新课程方案”,充分发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推动我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评选活动的通知》(黔教社发〔2009〕278号)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开展全省第三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理想信念坚定,理论基础扎实,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等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热爱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事业心强,治学严谨,学风端正。
(二)全省高校在职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一线专职教师,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长期从事本、专科教学任务,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做出突出贡献。
(三)近5年主讲两门以上思想政治理论课(含"贵州省情"课),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优秀,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四)积极探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成绩突出;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学术造诣较高,为学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五)根据《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测评指标体系(试行)》进行测评,达到优秀等次。
二、评选范围
符合以上条件的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均可参加申报,已获得全省高校教学名师称号的老师不再参加评选。申请人的年龄不受限制。本次评选原则上将从各校推荐人选中择优遴选10名授予"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
三、申报办法
(一)教师自愿申报。由教师填写《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申报表》(附件1),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二)学校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学校按照评选条件,从本校申报者中择优推荐。本科院校推荐人选不得超过2人,专科学校不得超过1人。
学校推荐人选须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三)申报材料要求。
第一,《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申报表》一式三份,支撑《申报表》内容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三份并编目装订成册。其中论文复印所发杂志、入选文集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等,研究报告复印封面、目录、正文首尾页、采用单位证明材料等,著作复印封面、版权页、目录、前言、后记等。
第二,第一署名成果、获奖证书、项目总结文件等原件一份(评审结束后退还学校及本人)。
第三,《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申报一览表》(附件2)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第四,能真实反映被推荐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的申请人一学时课堂授课DVD格式光盘一张。
第五,3000字左右的申请人事迹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第六,学校盖章确认的申请人《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测评指标体系(试行)》得分表一式三份,装订入支撑材料首页。
(四)申报材料请于2013年11月15日报送省教育厅社政处,逾期恕不受理。
四、工作要求
组织开展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工作是我省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校要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切实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管理与考核工作,按照《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测评指标体系(试行)》定期开展测评和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评选表彰,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学生满意”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
附件:1、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测评指标体系(试行)
2、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申报表
3、贵州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申报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