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部门:
为做好今年的职称申报工作,现拟对今年申报职称的教职工的继续教育学时进行办理,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2013年拟申报职称的教职工。
二、政策规定:
1、申报正高级、副高级、中级职称的继续教育学时数须达到360以上。
2、申报初级职称的须达到80学时以上。
达不到上述规定学时数的教职工不得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学时折算:
1、各项继续教育内容的学时数折算按照《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执行。
2、可折算继续教育学时的材料从现任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之日算起。
3、应省、市职改部门要求,继续教育学时中必须包含公需科目测试成绩,无公需科目考试成绩或未及格者不得申报职称。为此,人事处已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见附件)中将此项提前登记,其中“学分数”一项请各位申报职称的教职工在《best365体育官网平台2012年专业技术人员工业强省战略学习测试成绩》(见附件)中查找本人成绩后填入。
四、其他要求:
1、请申报职称的教职工认真对照《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授予与管理办法(试行)》将自己任现职以来可折算继续教育学时的内容填写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并按《登记表》中填写顺序将相应支撑材料附于《登记表》后。以前已经登记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上并经市人社局验证通过的继续教育内容,此次不用再填写。
未领取或没有《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的教职工请到人事处领取或购买。
2、提供支撑材料。论文:复印件需包括封面、封底、目录、论文正文;独立论著:复印件需包括封面、目录、封底;参编论著:需提供本人在其中完成字数的有效证明;留学、讲学、培训、进修、研修:需要提供相关文件及合格证书或结业证书复印件;学术报告、专题讲座:主讲人须提供主办方出具的证明及个人讲义,参加人员须提供听课笔记和盖有主办方公章的签到表。以上材料报送人事处时一并提供原件以便审核。
3、此次报送材料仅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表》及支撑材料,请不要急于登入《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因时间紧迫,请各位教职工务必于7月10日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学院人事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待人事处审核反馈给本人后,再请各位教职工将《登记表》中审核合格的内容登入《登记证》,此项工作须于7月31日前完成。
4、请各系、部、处室部门及时通知到相关教职工,以免影响教职工的职称申报。
联系人:颜丙震 张 凯 联系电话:2218087
附件:继续教育学时办理所需材料下载包
人事处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