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5-07 点击数:

各系、部、处室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2013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1、我校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在职、在编、在岗人员(具体要求为:已取得高教系列初级(助教)以上职称人员;非高教系列职称但承担大专以上专业课程教学任务一年以上人员)。

2、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证书,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需要。并在指定的医院进行统一体检合格。

3、参加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已获中学高级教师、中专高级讲师可免教师岗前培训)。

二、认定时间及程序

2013年认定分为“网上申报”(简称“网报”)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报阶段

5月6日至5月31日为“网报阶段”,本阶段申报人员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通过网站首页“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报名页面,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按钮,根据网页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报,网报信息由申请人员自行填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个别申请人员确有操作困难的可由工作人员代为网报。(注意事项见附件1)

(二)现场确认阶段

6月3日至6月7号为“现场确认”阶段,申报人员把资料完善的档案袋材料报到人事处,由人事处审核和确认申请人员所提供的纸质材料和网上填报信息,审核申报材料是否齐备和合格,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制件是否相符,完成信息核实、修改、补充等工作。

三、申报材料

1、《贵州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档案袋》中所要求的材料。请申报人员5月10日星期五下午5:30前到人事处登记、交购买档案袋费用(五元/份)。

2、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非高教系列职称人员除提供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外,还需补充本人一年以上所教授专业课课表或教学任务通知书,以及由所在学校主管教学的校(院)长签字的承担教学任务情况说明。

3、办证照片2张,要求和提交到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的照片一致的小二寸正面免冠标准头像。

4、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证书原件。

四、其他事项

1、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要严格按照所领取档案袋的相关要求认真填写、准备材料。

现场确认时请携带相关原件;现场确认联系人:叶蓉。

2、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务必严格按照本通知的时间要求及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以免错过办理时间。

特此通知

附件:1、贵州省高校教师资格“网报”注意事项

2、贵州省高校教师资格申报档案材料顺序

人事处

二Ο一三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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