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教党发〔2013〕185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省属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实现贵州与全国同步小康的“中国梦”,基础在教育。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直接影响贵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厅(委)“六项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两加一推”主基调、“四化同步”主战略,围绕教育改革发展中心工作,遵循教育规律,以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着力改善和优化教育发展环境,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通过加强行风建设,切实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职能、改进作风,依法行政、规范服务,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以实际行动服务群众,取信于民。
二、目的意义
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以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重点,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积极探索建立和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抓好行风建设的责任感、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教育部门及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对教育系统行风作风的满意度。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教育管理
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依法治教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教育改革发展。二是积极推进政务校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强化学习型、节约型、服务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教育管理水平,不断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四是廉洁调研、务实调研,不搞走马观花和蜻蜓点水式的调研,轻车简从,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五是深入开展“四帮四促”、“帮联驻”等活动,定期接访、带头包案、化解矛盾。力戒衙门作风,严禁吃拿卡要。六是切实做到精文简会厉行节约。大中型会议原则上开视频会,能合并开的会议合并开。减少各类文件简报,少发文,发短文。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提高公文运转效率。七是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禁在工程招投标,图书、教材教辅资料、仪器设备、大宗物资采购,干部提拔,教师调动,招生等方面给下级部门打招呼,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吃空饷”.
(二)严控“三公经费”
一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所有预算单位的“三公”经费均要编报预算。二是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审批备案制,一律不得组织无实质性内容的出国(境)考察访问。三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出差,一律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按规定标准住宿、吃工作餐,各地(校)不准超标准接待。四是严格车辆编制管理,严格按标准配备车辆,禁止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严禁领导干部驾驶公车。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一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形成良好校风教风。教师认真践行“贵州教师誓词”,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贵州教师自律歌》,克服浮躁心态,潜心教研教改,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学校管理和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的学习宣传、奖惩激励、检查监督等工作机制。三是实施师德师风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和对各级各类学校的评估以及教师职称评定、晋职晋级、评优评奖等工作结合起来。四是加强师生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教育,领导干部、教师要率先垂范。
(四)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一是教师不得有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或是背离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二是不准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和邪教组织活动。三是不准在工作时间或公共场所、经营性场所或与工作对象打麻将。四是不准学术造假,不准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与研究成果。五是不准违规招生,杜绝“暗箱操作”,杜绝校长一言堂或者由校长将一定的招生名额分配给教师,不准在招生中谋取私利。六是不得有讽刺、挖苦、侮辱、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七是不准向学生推销、代购、摊派教辅材料和其他商品。八是不准收受、索取或变相收受、索取学生及家长赠送的钱、物和有价证券。九是不准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活动。十是不准无故迟到、早退、缺课、擅自调课或停课。十一是不准在上课时间使用通讯工具。十二是不准酒后组织教育教学活动。
(五)规范教育收费
一是以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营养餐”和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为重点,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二是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三是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四是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五是严格执行并逐步调整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六是继续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禁高校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中外合作办学等名义违规收费。
(六)规范办学行为
一是在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执行“八个严控”,规范办学行为,开展“三生四爱五心五好”等主题教育活动,增强教育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化素质教育。二是树立高中新课改理念,加强教育科研,改进教学方法,提升课堂教学效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三是加强教育考试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试公平。四是教育行政领导和中小学校校长要带头学习,研究教育管理和教学改革,成为教育教学的理论家、实干家和行家里手。五是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六是学校要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向教师下达升学任务,不得组织学生在校集体补课,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七是在学校项目建设上,要按实事求是、节俭办学的原则做好校园总体规划,力求科学合理,反对贪大求全,不得超标准建设。八是在中小学结构布局调整中要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分配师资。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机构,制定方案(5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行风建设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全面落实,务求实效。要成立行风建设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分工明确,各负其责,责任到人的行风建设工作机制。请各市(州)教育局、省属高校,省属中职学校、省属普通高中于6月10日前将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名单及实施方案(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报送全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851-5288775,传真:0851-5281248,邮箱:jytdb2007@126.com)。
(二)广泛发动,开门评议(6-10月)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积极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我省在教育改革发展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积极争取全社会对教育工作的高度认可、充分理解、大力支持和全力帮助。
加大监督力度。邀请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同志、群众代表等各界人士,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向社会公布行风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官方微博等。
加大评议力度。在全省教育系统广泛开展家长评学校、学生评教师、教师评校长、校长评机关、机关评班子、社会评教育活动。通过在学生及家长中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师生及家长座谈会、开展明查暗访等举措,推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
(三)强化监督,追究责任(11-12月)
强化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坚持从严治教、强化管理、严肃整顿教育行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在收费、补课、招生考试等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校长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免职、撤职等处罚。对从事有偿补课、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师风的教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评优资格、通报批评、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解聘等处罚。根据《贵州省机关工作人员作风问题处理办法(试行)》等,全省教育系统干部职工若有违反相关规定者,严格问责,严肃处理。
省教育厅监督举报电话:0851-5282945
邮箱:jytjcs@126.com
微博:新浪微博“贵州教育”
附件:全省教育系统行风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贵州省教育厅 中共贵州省委教育工委
201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