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研室是最基础的教学教研单位,是教学科研任务的具体承担者。各教研室在马列部统一领导下制定教研室相应制度,由教研室主任主持,独立开展教学科研活动。
二、教研室除部门统一安排组织的学习、会议外,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
三、教研室每学期期末定期不定期召开一次教学研讨会,作出本学期工作总结,讨论、安排下学期教学工作、科研工作、教研活动计划、教学改革等事项。
四、每学期开学前提交本教研室相应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进度表,报部门审核后执行,拟定教研室本学期工作计划。
五、每学期教研活动中至少组织两次集体备课和教学观摩活动。统一实施教学要求,及时总结推广教学经验。
六、承担好青年教师的业务指导工作,尽快使他们不断成熟,独立开展教学业务活动。
七、积极组织学术科研活动。每学期举行至少一场学术讲座,每年组织至少三项课题申报。
八、学期末,组织开展好本室相应课程的考试命题、评卷和成绩评定工作。
九、按规定、分阶段开展课程建设,每学期末进行一次课程建设总结,拟定下一学期课程建设阶段任务和目标。
十、组织开展马列部每学期临时安排或布置的教学、学术科研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本室教师全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