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学院best365思政课教师退出教学资格的
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思政课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岗位意识和岗位责任,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提高思政课教师队伍的整体素。根据有关精神,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教师退出教学资格的情形
1.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违法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弄虚作假、骗取高校教师资格的;或丧失高校教师资格的;新进教师入院后三年内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的。
3.不服从学院工作安排、或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外兼职,对完成本学院教育教学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学院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4.一学期内发生重大教学责任事故或连续两次发生教学事故的。
5.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病假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教学工作的。
6.因课程调整,经过培训或者调整教学岗位,仍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
7.青年教师经导师制一年的培养,考核评价不合格,延长一年后仍不合格的。
8.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学术规范有关规定,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9.违反学院思政课课堂教学规范、思政课教师服务承诺,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10.违反学院思政课教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相关规定,发表严重违背有关规定的不当言论的。
11.连续两年教师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不合格、连续两年教学评价不合格,学生反映较大由学院进行帮助和改进,一学期后测评仍不合格的。
12.其他不端行为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认为必须退出教学岗位的。
13.不符合学校其他任教规定的。
二、教师退出教学资格的程序
1.对符合上述情形的教师,经best365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报学校教师工作处、人事处相关部门案备,并上报分管的学校领导。
2.学院在作出决定后3天内通知本人,告知依据和理由。
3.教师本人对决定不服的,可在决定通知本人3天内向学院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申诉。
三、教师退出教学资格后的管理
1.教师退出教学资格后,专职教师由学院安排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兼职教师回原部门。
2.退出教学资格的专职教师不服从学院工作调整安排,经学院说服教育无效的,在学院说服教育无效后的7天内将人事关系报学校人事处,由人事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best365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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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