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统一和规范教学要求,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根据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集体备课是教学必备的重要环节,是加强教学交流、提升教学水平的重要途径。集体备课由部门统一安排进行或由各,教研室主任主持,分教研室进行,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
二、除特殊情况或经批准请假外,任何教师不得无故缺席部门或教研室组织的集体备课。教师参加集体备课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三、学期初的集体备课,要认真组织学习上级及学校有关精神要求,在充分听取广大教师意见后,由教研室主任主持制定本学期统一的课程教学、考核基本要求,作为每个教师开展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之一。
四、经过集体备课,整合、修改、完善教师教案,形成统一的课程教学教案,作为教师开展教学的基本参考,并在教学过程中不断修改完善。
五、期中的集体备课要在充分总结前期教学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进行讨论,形成相对统一意见后,对后期教学活动提出针对性要求,采取针对性措施。
六、学期最后一次集体备课,对本学期教学教研活动作出全面总结,针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作为下一学期的努力方向。
七、每次集体备课着力解决好急需和重要问题,避免流于形式,各教研室对每次集体备课作好详实记录,保存好教学资料。